2023仪征市提高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标准通知
近日,仪征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标准的通知》,统一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01、城乡低保标准:
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
0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统一提高至每人每年12480元。
03、困境儿童保障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985元和2210元;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发放,提高至每人每月1768元;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60%发放,提高至每人每月1326元;重残重病的儿童按照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50%发放,提高至每人每月1105元。
04、城镇“三无”老人保障标准:
提高至每人每年23416元。
0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提高至每人每月480元;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的35%发放,提高至每人每月280元;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的25%发放,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20%发放,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