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01重点群体
失业人员。
02申请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能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验证,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03申请材料清单
1.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填写编号联网查询);
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04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电子社保卡等渠道或线下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受理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材料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联网查询、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比对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4.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公示补贴人员名单、补贴数额及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5.业务办结: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业务办结,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公示有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