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龙湖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形式】
1.网上办理
2.窗口办理,
3.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政务服务网
2.选择个人事项
3.快捷入口处选择主动服务保障底线
4.选择对象
5.选择在线申请
6.填写申请基础信息。
7.上传相关资料 ;
8.提交。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申请材料】
1、离婚登记书
2、居民身份证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居民户口簿
5.离婚登记声明书
【办理窗口】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一楼大厅1、2、3、4窗
办公电话:0754-884613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附近的公交车: 23路、24路、10路、45路、101路、2路、38路、53路、6路、51路、15路、1路、11路、47路、32路、31路、27路、40路火车站、4路、102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