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一、办理时间
2024年度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1.成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纳390元(含10元照护险)
2.长春市城乡特困人员个人仅需缴纳10元照护险。
3.长春市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50元参保资助,参保资助在缴费时体现,个人仅缴纳240元(含10元照护险)。此外,以上人群由我市各级财政给予每人140元参保补助,我市各级财政补助按照“先缴后补、缴补分离”的原则执行,在缴费时不体现。
三、参保范围
1.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我市在校学生;
3.持有我市居住证,长期在我市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
四、参保渠道
(一)参保地点
1.符合我市参保条件的非就业城乡居民可携带参保材料到户口(或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我市在籍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进行参保登记。
(二)参保材料
1.本地户籍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本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
3.非就业的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4.非就业的外籍人员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5.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五、缴费方式
1.医保电子凭证缴费:参保人员可登录“吉事办”,在首页“我的证照”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医保缴费”,根据相应指引进行操作,足不出户即可轻松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