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
第二步:实名认证登录之后,点击【户政网办】,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点击【市内迁入】,选择对应迁移内容,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根据页面提示按照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之后,点击【网上办理】即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三)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二)父母亲是在广州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三)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