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缴费标准
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不包含特殊病门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等每期(年)每人60元;各类民营企业(银行、保险行业除外)每期(年)每人40元;
2.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期(年)每人15元;
3.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每期(年)每人15元。
在选择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基础上,可以选择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和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项目中的一项或两项参加。三项同时参加的,最高可享受补助50000元。
地方特产2023-10-07 18:55:07未知
台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缴费标准
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不包含特殊病门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等每期(年)每人60元;各类民营企业(银行、保险行业除外)每期(年)每人40元;
2.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期(年)每人15元;
3.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每期(年)每人15元。
在选择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基础上,可以选择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和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项目中的一项或两项参加。三项同时参加的,最高可享受补助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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