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附缴费金额)
用人单位要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医保缴费基数,职工生育保险费按照上述缴费基数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0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12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224元;申报缴费工资高于或等于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核定;申报缴费工资低于或等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核定;申报缴费工资处于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按申报缴费工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十位。
最低缴费标准:单位4224X0.7%=29.568元、职工0.00元。
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分娩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用人单位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