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及条件
本人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查询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3、有效期内居住证(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
4、本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超过 3 次的(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出国、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三、业务流程描述
受理-办理-办结(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四、承诺时限
工作日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查核实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五、办理地点:各县市公安局、派出所
六、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