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青年人才集聚湖里,结合当前新媒体发展现状,现对《湖里区青年人才政策申报指南》中“青年新媒体人才”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1.人才所在或所服务的平台号(机构号和个人号)应所属于在湖里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税收归属湖里区且已进入正常运营阶段。
2.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为平台号的主要运营者,且上一年度运营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快手、抖音、小红书等平台3次月榜清博指数进入厦门市前50名榜单;
(4)上一年度为湖里区制作1条及以上公益宣传广告。
优惠政策
在三年管理周期内可享受以下政策:
1.薪酬补贴
根据人才当年度运营平台清博指数排名不同,对于3次月榜均进入厦门市前25名榜单的,每年给予薪酬补贴5万元;其余每年给予薪酬补贴3万元。
2.保健补贴
每年可享受2500元的保健补贴。
应提交的材料
一、认定流程
1.申请。每年2月份,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向团区委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团区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复审。区委人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4.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
二、兑现流程
1.申请。每年4月份,青年人才向团区委报送申请材料。
2.审核。团区委审核申请材料。
3.团区委常委会研究。
4.发放补贴。团区委兑现相关补贴资金。
受理部门
(一)部门名称:共青团湖里区委员会
(二)受理地址:厦门市枋湖南路31号1109室
(三)联系电话:0592-5722310
其他事项
(一)个人及所在申报单位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主流价值观的言论。
(二)人才与申报认定时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申报认定时所在单位税收归属地迁出湖里区的,自然终止享受本指南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人才或其所在单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终止人才享受优惠政策,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金,5年内不再接受该人才所在单位的申报,并依法追究人才或单位相应法律责任。
(四)企业官方宣传号不在本政策扶持范围。
(五)本申报指南与市、区其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