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条件
1、必须已办出不动产权证;房贷必须是纯商贷且未结清;已还本金累计总额,首套房和改善型二套房的需不低于合同总房价的40%,二套房的需不低于总房价的60%。
2、“商转公”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先结清原房贷,后发放公积金贷款;二是用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贷款个贷余额。
第一种方式,找任意一家能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结清原房贷,发放一笔新的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第二种方式,若原房贷银行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只要向原房贷银行申请即可。
目前在市本级,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共10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鄞州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jgswj.ningbo.gov.cn/art/2023/9/29/art_1229047313_59054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