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1.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须在购房行为发生的(以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为准)18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提取。
2.职工本人(或配偶)购买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贵安新区直管区之外的自住住房时,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
(二)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
2.购房收据原件。
3.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监护人证明材料;
4.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渠道
1.线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2.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