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哪些人可以享受资助医保政策 泸州医疗救助

地方特产2023-12-03 15:50:16佚名

泸州哪些人可以享受资助医保政策 泸州医疗救助

  一、资助医保政策享受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Ⅰ至Ⅱ级残疾人、Ⅲ至Ⅳ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政府资助。

  二、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Ⅰ至Ⅱ级残疾人、Ⅲ至Ⅳ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按照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给予75%的定额资助(即2024年度需个人缴纳95元)。

  3.已稳定脱贫人口,对其参加我市2024年居民医保费用,按照我市同期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25%进行资助,2025年起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即2024年度需个人缴纳285元)。做好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资助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的有序衔接,继续落实我市独生子女家庭资助参保政策。

  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以上资助条件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资助政策,按照资助比例最高身份类别标准给予资助。

  政策公布原文:@合江人,开始缴费啦!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答疑来了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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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保  独生子女  居民  对象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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