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地为外省的公民,可以在我市居住地就近公安派出所直接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啦。
办证申请所需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1.本人居民户口簿;2.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1.本人居民户口簿;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4、申请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注意:
如果本人居民户口簿上登记有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无需再提供申请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办证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居住地就近公安派出所户籍室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室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
注意:
1.未满16周岁公民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向派出所户籍室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派出所户籍室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2.申请人需现场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证件制作与分发
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河南省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按照规范完成证件制作,在法定时限内将证件分发至受理点或直接通过邮政寄递至申请人或监护人。
证件领取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身份证时可以选择邮政寄递或者到受理机关领取两种领取方式哦。
选择受理点领取的:
1.申请人需要交验领证回执单,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