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需满足的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扬州市广陵区;
3、未申请过其他类型的助学贷款。
二、办理贷款需携带(提供)的材料
(一)首贷申请
1、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新生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提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填写并打印签字);友情提醒:首次贷款须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
(二)续贷申请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续贷《申请表》。
三、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交相关材料;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收缴材料,输入借款信息,签订《借款合同》;
3、签订、打印《受理证明》;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助学贷款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提交省资助中心;
5、学生持《受理证明》到校报名,请高校老师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友情提醒:首贷全部为现场受理,续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理模式,建议线上办理。
四、有关政策
1、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
2、还款期限:学制+15年,最多不超过22年;
3、还本宽限期:5年;
4、利息计算: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免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利息。
五、办理地点
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昌东路12号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2楼2219室)
六、办理时间
2023年7月25日--2023年9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七、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广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14—8736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