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享受资助政策:
1、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
2、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
3、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4、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规定进行补助。
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可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享受原认定身份的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特殊人群资助标准
图片来源:渭南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