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大学生在企业就业补贴政策
1.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教育系统(含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博士后人员在站生活津贴不与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博士)重复享受。
3: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高校、技校、体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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