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966866
供热公司服务大厅(围场县凤凰北路宏安商厦底商,原地税局北侧50米)
办理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
办理材料:
(一)居民用户须携带供热缴费卡、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居民用户须携带产权人身份证、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必须由房屋产权人办理,如遇极特殊情况,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房屋产权人的暂停(恢复)供热委托书(需签字确认》、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确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