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阳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在衡阳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2年以上,或者在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城区无自有房产,且2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
5.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衡阳市市城区公租房申请范围(申请人群+公租房类型)
一、公租房范围
衡阳市城区范围内(不含南岳区)
二、公租房类型
衡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还包括廉租住房和纳入公共租赁管理的直管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