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操作
受理范围和条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出具对象为镇江市户籍人员自助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线调用);
2、《查询申请表》(在线填写);
具体步骤
第一步:进入“苏服办”APP,在首页的“搜索框”输入“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
第二步:点击“进入应用”,办理前,先了解“无犯罪记录证明”申办须知,点击“已阅读并同意,下一步”,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申请”;
第三步:按要求填写所需信息,身份证照片可以选择“自行上传”或者“电子证照调用”,手写签名处需将手机横屏进行签名,再点击“提交”;
第四步: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后台审核,可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度查询”查看申请状态,如申请状态为“审核通过”,点击页面即可显示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下载保存;
注意事项
1、《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仅限本人使用;
2、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且在3日内不得重复申请;
3、经系统查询不符合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条件的,请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4、网上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不得伪造变造、冒用,有上述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该证明涉及个人隐私,请妥善保存;
6、一般情况下,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不超过3次。
特别提示
非镇江市户籍,但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请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单位申请查询的,到单位住所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办理“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的,到派出所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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