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票软件上的发票号码不存在或者是已经超出了可开具发票的数量。
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发票号码不存在或者是已经超出了可开具发票的数量。
3、发票资料中的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不存在或者是已经超出了可开具发票的数量。
4、开具的发票金额超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
5、开具的发票内容开票软件无法识别。
6、运输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等内容与实际提供的不一致,或者货物名称中含有不规范的名称,如“违禁品”、“三无产品”等。
7、开具的发票有误,如颜色开成了蓝色,或者金额开成了负数等。
8、电子发票版本过低,导致系统无法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