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55周岁以下、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二)5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人才落户;(三)55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落户;(四)55周岁以下、高收入人才落户;(五)55周岁以下、技术创新人才落户;(六)55周岁以下、重点产业创业人才落户;(七)55周岁以下、“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落户;(八)40周岁以下、获得创新创业奖项人才落户;(九)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高级工)人才落户;(十)创新创业人才落户;(十一)紧缺急需、特殊才能人才落户;(十二)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十三)55周岁以下,在我市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落户;(十四)互联网产业人才落户;(十五)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落户。(十六)离校三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人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