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此问题属于文化教育类。首先需要了解军队等级的含义和分类。
军队级别是指军队中对不同职务的军人授予的等级称号。即区别军人等级的称号。军衔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使其兼有调整部队指挥关系和调整个人利益关系的两种功能。军衔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类。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
军队级别是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正、副营级(七等一、二级);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战士级(十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