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须知:
1.凡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泰州市区范围内 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以及退役军人、现役军人 均可申请购房补贴。
2.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销售不动 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各一 份(验原件);购房者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填写《退役 军人基本情况审核表》并经户籍所在地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购房者为现役军人的, 需提供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填写《现役军人基本情况审核表》,并经所在部队 (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及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复 印件一份(验原件)。
3. 申请人须为购房者,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4.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自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5.本表一式三份。购房补贴窗口、财务、市财政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