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详解 饮酒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汽车百科2023-07-28 16:17:23未知

酒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详解 饮酒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酒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详解

车主们都知道,我国对于酒驾的处罚力度非常大,同时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罚也非常严厉。那么,如果两种罪责一起出现,就是所谓的“饮酒后造成交通事故罪”,该如何量刑呢?

1.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主要特点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对象特征

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

(三)客观特征

客观上,本罪表现为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应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2)、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交通事故导致重大事故的;

(3)违法违规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应有因果关系。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量刑标准如下: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并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装置故障的机动车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酒后交通事故,我的上帝!这种惩罚的力度是一个杠杆。边肖还是希望所有的司机,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开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要以为我不说,就可以无视交通肇事罪。让我们好好开车,安全驾驶。

酒后开车送朋友交罚款被查

驾照。两个人中午喝酒后开车去上班。他们在路上被巡逻的警察抓住了,司机受到了惩罚。原本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看到朋友的车被扣留,立即回家开着面包车送朋友去银行办理车票。结果他也是酒驾,再次被警方查获。近日,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兰州路、福州路醉酒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在接近检查站时有意识地向后倒车。因为后面有一辆车,司机只能慢慢接近检查站。警察示意汽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停稳前,司机打开车门,副驾驶位置的乘客叶某某弃车逃跑。警察很快控制了这两个人,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但司机辩称自己没有喝醉。酒精检测结果为74.6毫克/100毫升。经询问了解到,驾驶员邹某某与乘客叶某某中午在福州路某酒店一起喝酒,下午准备外出工作。他们以为可以躲过交警的检查,结果被发现了。驾驶人邹某某被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驾驶证扣6分。没想到,不久后,执勤民警在郑州路与福州路交叉口查获另一名醉酒司机。无独有偶,这辆车的司机竟然是邹某某刚被查获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叶某某。原来邹某某接受处罚后准备到银行缴纳罚款。叶某某表现出兄弟的忠诚,主动回家,开着自己的灰色面包车去银行交钱。没想到在另一个酒驾检查站被执勤交警查获。酒精检测仪显示,叶某某酒精含量为56.3 mg/100ml,对叶某某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驾驶证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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