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驾照异地考试年推行
年实行黑龙江驾照异地考试。
今日驾照新闻:25日,黑龙江省公安部发布16项便民措施,其中“实行省内机动车跨市检查”“试行省内驾驶人跨市考试”备受市民关注。
公安部《试行驾驶员跨市省考》相关内容特别强调在驾驶员考试积压较多的地方试行——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不能预约考试的,可选择省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不同考场,参加省内(自治区、直辖市)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对此,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驾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省各地考试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完全能够满足本地考生的需求。前段时间,由于大庆市大型综合考试场馆建设,部分车辆考试受到影响。不过,省交管部门已经协调考生就近在绥化、肇东两地进行考试。大庆综合考场建成后,完全可以满足当地考生的需求。其他城市暂时没有申请异地考试。如果今后部分城市出现类似情况,也可以向省兵团申请协调。相关报告
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监控科工作人员表示,实现省内跨市检查,需要全省统一应用检查监督平台,这是国家开发的监督软件。省内的哈尔滨、大庆完全可以立即满足使用这套设备的条件,其他城市和城市需要升级系统,正在加快全省的并网速度。预计该系统可以在明年逐步启动。
此外,黑龙江省部分城市已开始进行网上、电话预约验车,未来将在较短时间内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施。
黑龙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1.黑龙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当事人自行选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需要进行残疾鉴定的,必须在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者伤害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将在收到复评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结论为最终决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被评估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并由办案人签字的残疾评估申请书;
2.受伤初期及治疗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线及诊断报告;
3.向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在评估被抚养人的工作能力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说明;
5.评估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诊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
6.评估人员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支付规定的评估费用。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伤残鉴定并不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事实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已经是一个严重的后果。当然,我相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都希望在医院治疗后康复。然而,交通事故的实际影响不能通过人的意志转移。确需做伤残鉴定的,必须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