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2、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公共营养师自2016年12月8日取消。
3、2018年经严格评审,珠海市朗京职业培训学校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公共营养师考核认证资质。为重启公共营养师职业人才培养教育及认证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