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
二、受理单位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号)。
四、申请主体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为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查阅服务。
六、申请材料
借用档案: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
2.经办人和被借档人居民身份证。
查阅档案:
1.查阅单位开具的查阅介绍信;
2.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七、办事流程
线下流程:
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即时办结。
线上流程: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借(查)阅”功能办理。
借阅档案及档案材料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予外借,尽量通过查阅方式 确需借阅档案的,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现场提交材料的,即时办结。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全程网办。
十、咨询服务电话
0538-6718095(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0538-6997060(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十一、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313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1楼档案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