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规范管理秋菜上市销售工作,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东港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2023年秋菜临时销售地点进行规范设置,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秋菜临时销售地点
仁达路金康医院北侧城投公司场地围挡内、碧海路北段、友好路北段。
二、秋菜临时销售日期
自10月28日起至11月20日止。
三、具体要求
1、业户应自觉在指定地点销售秋菜,保持临时销售点环境卫生整洁,禁止乱扔菜叶、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2、在秋菜临时销售地点内禁止秋菜销售以外的经营行为,禁止搭建保暖棚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附属设施。
3、禁止在规定地点以外进行秋菜销售。
4、违反上述要求的,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