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如就业和返岗就业交通费补贴
春风行动期间,实施点对点送工及返岗交通费补贴。对我县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组织一定规模(5人以上)的外地员工来如就业或返岗就业,以及省外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外地员工来如就业或返岗就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为证),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交通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1.申报对象
我县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2.申报条件
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企业(基地)每次集中组织外省(市)员工包车(列、机)5人(含)以上且满座率达50%(含)以上的,以出发时间为准。
3.发放标准
按包车(列、机)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5.申报资料
(1)《2024年如东县春风行动来如就业、返岗就业交通费补贴申请表(企业)》(附件5-1,按包车、包列、包机分别填写)、《2024年如东县春风行动来如就业、返岗就业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附件5-2);
(2)《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来如就业、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6,劳务基地申请时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及合同或协议,包汽车的需提供车辆行程轨迹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等材料(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