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等学校的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三)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二、无本市户籍的,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普通高中丨中专学校丨职业高中丨五年制高职丨技工学校】
(1)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
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丨黄庄职高丨首钢技师学院】。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
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丨中专学校丨职业高中丨五年制高职丨技工学校】。
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注意: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