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情况,顺利推进该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管理办法概况
为更好地解决我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招生管理,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积分入学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收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市教育体育局起草了《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12号819室
邮政编码:528403
电子邮箱:zsjtjjcjyyk@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管理办法实施的态度。
2.本管理办法实施对您工作、生活与学习的影响。
3.本管理办法实施对当地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
4.您对本管理办法实施的其他意见、建议或者诉求。
四、信息反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或疑问,请于2023年9月20日之前可通过信函邮寄至我局,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反馈相关信息,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函信封注明“中山市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30天。
相关附件
《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