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东坑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实施“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学校分布、户籍集中、学位容纳等的因素,“依据户籍+清晰产权+免试就近+统筹调配”的入学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实行统筹安排。当公办学位不足时,通过安排入读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由教育部门以政府全额补助学费的方式解决(以下统称“政府购买学位”)。
(2)符合市级或以上的、镇级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相应政策的指标,依据我镇公办学校学位盈余情况,凡实行优待政策入学的,一律执行企业、社团申报,材料集中会审,按程序统筹安排,及时公示结果。每当公办学校学位出现不足的,由教育部门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进行解决。
(3)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每当公办学校学位出现不足的,由教育部门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