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泉州安溪县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招生办法
(一)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城区学校位置就近划分相应招生片区(详见附件1),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或住房产权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
(二)分批依次安排
1.城区各小学按以下五个批次先后顺序依次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
第一批次: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或有住房产权,或原住民家庭的适龄儿童。其中,申请就读实验小学、沼涛实小的适龄儿童,若其家庭系招生片区内无住房产权家庭,则其父母户籍应在2013年6月20日前落户在学校招生片区,且该适龄儿童户籍系出生申报或补报往年出生。户籍在2013年6月20日后至2021年3月1日前迁入的,需同时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
第二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且有住房产权家庭的适龄儿童。
其中,2021年3月1日以后新购房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未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
第三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但户籍未迁入学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但无住房产权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2.根据我县招生惯例,以上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原则上均安排在片区学校就读,如学校确系无学位可供就读,县教育局将提前通告。
3.若学校在安排完以上第一至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就读后,仍有学位者,则依次先行安排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就读(若能容纳该批次所有申请对象就读,则全部安排就读;若无法全部容纳,则以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就读)。第五批次适龄儿童依此类推安排就读。
4.第四批次、第五批次适龄儿童的就读安排方案由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自行提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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