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
美术与设计类
音乐类(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舞蹈类
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
播音与主持类
书法类
戏曲类
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合格。具体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考生可查阅高校发布的章程或咨询院校。
根据我省实际,高考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从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10个“艺术类别”中选择1类报考,不可兼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
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的考生须在“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统考细项”中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唱法、器种、舞种。兼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还须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声乐、器乐副项艺术统考细项”,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器种为“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还须具体填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至少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