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7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不可跨类兼考、兼报。
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的考生须在“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统考细项”中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唱法、器种、舞种。兼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还须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声乐、器乐副项艺术统考细项”,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器种为“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还须具体填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至少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具体报考流程见以下图例:
图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