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可以给证人财物让证人如实作证吗?
民事案件中证人本身就有作证的义务,不需要给证人财物让证人如实作证。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路途遥远与交通不便须同时满足。虽然路途遥远但交通便利的,不能作为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理由。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三、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查明证人身份、交代法律责任及证人保证。
3、证人陈述事实、法庭质证和法庭补充询问。
4、证人退庭。
四、证人作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有时不能进入法院。
2、一定要实事求是。
3、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法官同时一般会交待证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4、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证人所作的质询。
5、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
事实上,不管在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案件当事人都不能专门给证人财物,让证人去做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词,这样做涉嫌向证人行贿,对当事人是非常不利的,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