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法律专题2023-05-17 20:19:58佚名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1、行为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二、私贵重金属罪与走私文物罪的界限是什么?

1、走私贵重金属罪和走私文物罪都被规定在《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行为。两罪主要的区别是犯罪对象不同。

2、从表面上看,这两种犯罪由于犯罪对象的不同很容易进行区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有很多文物中含有金银或其他贵重金属,当走私金银质地的文物时,行为人的行为既符合走私贵重金属罪的特征又符合走私文物罪的特征,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定罪。根据《金银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属于金银质地的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管理。因此,对走私金银质地文物的行为应该按照走私文物罪处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一些货物或者物品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决的,主要就是因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话,将会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量刑的。而且这样的一种行为也是有可能会构成单位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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