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指:
1、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故意;
2、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的客观方面存在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二、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辩护人实施了毁灭证据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而仍决意毁灭的。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实生活当中,国家机关的公文对与国家机关从事相关的管理活动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一般都是通过公文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传达上面的决策信息的,所以如果有人故意的毁坏国家机关公文,那么只要存在这种行为的话,将会按照犯罪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