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故意毁坏财物对方不接受赔偿

法律专题2023-06-12 10:06:32佚名

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故意毁坏财物对方不接受赔偿

一、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故意损坏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六、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无论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当事人都必须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主动履行民事赔偿责任才有可能被从轻处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赔偿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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