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放危险物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投放危险物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中队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死刑?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像传染病病原体,以及其他具有毒害性放射性的一些物质都属于危险物质,明知是危险物质仍然故意投放的这种行为,性质是非常恶劣的,投放了危险物质之后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是不可预知的,所以法律制度中对该罪规定的处罚力度也非常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