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所谓个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二、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在哪些情形下从重处罚?
1、骗取出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
2、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三、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只要同时满足以上四方面的要求就可以按照骗取出境证件罪定罪量刑,但是骗取出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不是固定的,和犯罪嫌疑人骗取出境证件的次数、犯罪动机及违法所得等各方面的因素有关,最重的量刑标准是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