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犯罪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即已经构成了犯罪,无论是未遂,既遂,中止等,犯罪都已成立。犯罪成立指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态。犯罪既遂只是犯罪成立的情况之一。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是:
(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参见“构成要件该当性”。
(2)违法性。即犯罪必须是有违法性的行为。
二、成立犯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犯罪既遂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四、犯罪既遂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犯罪既遂属于犯罪成立的一种,构成犯罪既遂的,肯定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确定量刑标准,如果是犯罪中止,虽然也成立犯罪,但是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一般都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未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