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的吗

法律知识2023-09-12 06:27:54未知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的吗

1、不动产善意取得没过户,并不构成善意取得。
2、《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因此,对于房屋等不动产而言,善意取得应该以依法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为前提。
本文标签: 不动产  善意  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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