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违约事实。违约事实就是指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
(1)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合同义务到了履行期当事人根本不履行义务,如不按时合同交付货物或价款。
(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当事人虽然有履行合同的行为,但是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延迟履行,或虽如期履行但是数量不足、规格不符、履行地点有错误等。
2、当事人主观有过错
过错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心理状态,分故意和过失。
a、故意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后果,而有意追求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供电方有意借故断电致使用电方难以生产,卖方明知产品不合格仍向买方供货
、过失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合同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后果,而由于疏忽未能预见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自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这种结果的发生。如货物运输部门对车辆不及时维修,导致车祸,使货物灭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