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衡人社发[2013]63号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特殊门诊需提供以下资料:
1、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
2、近2年(当年或上一年度)住院病史资料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3、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检查报告单。
您可前往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服务大厅、常宁市人民医院、常宁市中医院、水局职工医院等指定的慢性病特殊门诊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今年常宁市医疗保障局拟定在8月上旬、12月上旬分2次向衡阳市医保局提交慢性病特殊门诊申请资料。经相关专家集体审批,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开始享受慢性病特殊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