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积分落户积分申报流程
答:申请人登录积分落户系统,申报上传有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后,由公安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如需补充其他材料,公安部门通过网上退回,申请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补充并上传。
温馨提示:对申请在津合法稳定住所落家庭户的,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当在上传相关材料前,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实确认是否具备登记落户条件,避免因信息错登或者房屋不具备登记落户条件导致落户不便问题发生。
分值计算
(一)年龄分值: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之日为时间节点,进行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36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5分。
(二)连续居住年限分值:申请人需依法在津取得居住证后可申报积分落户。申请人居住证签注计算积分的时间,自取得居住证之月起至申报积分落户当月之间,持签注有效居住证累计满12个月积6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京、冀两地居住证与本市居住证的有效居住时间可累计,但京、津、冀申领居住证重叠的时间不重复累计。
(三)守法诚信分值:申请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处罚期满后,5年内申报积分落户的,每条刑事犯罪记录减100分。
政策来源:天津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http://218.67.246.52/wu-score/systemNotice/detailPage?id=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