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方式
单位经办人员
分三类情况办理:
1、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2、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3、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注意: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第一步
打开“四川税务”或‘’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菜单,通过【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
登录完成后,点击“缴费”,系统会自动带出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则点击“下一步”,进入参保信息选择页面。
#第三步
确认缴费的险种与缴费基数。请首先确认“缴费基数”是否为空,或需要进行调整。若您此前已选择过缴费基数当前也不修改缴费基数,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若您此前未选择过缴费基数或者想修改缴费基数,可点击【缴费基数】右侧下拉栏,再根据弹窗提示点击“修改/设置缴费基数”进入缴费基数确认。根据您自身需求选择缴费基数后点击“确定”,并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确认缴费基数后,点击【费款所属期】右侧,进行费款所属期起止选择,点击“确定”。
#第五步
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勾选需要缴纳的所属期对应的缴费信息,点击“提交”,并点击“确认缴费”选择支付方式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