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异地就医市外转诊转院医保待遇:
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徐州市医保待遇(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待遇、住院待遇)同一(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结算支付。
转外就医人员和异地就医再转院人员,起付线不参与市内起付累计。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转诊人员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1500元,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5个百分点。门诊待遇同市内。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异地转诊人员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18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5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0%。门诊待遇同市内。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起付标准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