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济宁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办理流程
(1)网办流程: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办理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2)现场办理流程:①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