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谁能申请?生娃一年了还能领吗?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东莞生育津贴待遇标准、申领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假期天数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六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3.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待遇标准
(一)职工参保人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注:(1)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
(2)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温馨提示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参保人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
注:(1)2021年10月1日前,因宫外孕导致需要终止妊娠的情况,需要由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生育险范畴,医生判断属于医疗项目范畴的,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2)2021年10月1日起,终止妊娠(含宫外孕)属于生育险范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二)符合过渡办法的灵活就业人员
计算公式:
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
①2021年10月1日前已累计参加并缴费原生育保险年限满1年的:
足额生育津贴=2021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假期天数
②2021年10月1日前已累计参加并缴费原生育保险年限未满1年的:
按比例(累计参保缴费月数/12个月)支付生育津贴
(三)符合过渡办法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计算公式:
(1)2021年9月30日(含)前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
①2022年1月1日前已累计参加并缴费原生育保险年限满1年的:
足额支付生育津贴=2021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规定的假期天数
②2022年1月1日前已累计参加并缴费原生育保险年限未满1年的:
按比例(累计参保缴费月数/12个月)支付生育津贴
(2)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育或计划生育的:
足额支付生育津贴=2021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规定的假期天数